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诉讼案件代理应诉询比价的公告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工程诉讼案件代理应诉询比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工程诉讼案件代理应诉
2、采购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报价控制价:200000元。报价应为不高于控制价的含税价,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单位不得恶意低价报价。
4、代理收费方式:
①普通代理2个诉讼案件,按中标价格分别签订2个诉讼的代理合同(2份代理合同代理费用相等,例如中标价格为198000元,则每1份代理合同费用为99000元)。
②一审判决后支付50%合同代理费用,二审判决后支付剩余50%代理费用。一审开庭前原告撤诉的,不支付费用,没有二审的,不支付二审费用。
5、采购范围:代理2个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程序,2个诉讼涉案金额约1.7亿元(具体以起诉状为准)。
二、报价文件中的材料要求
对文件格式无要求,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函(需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声明函(声明投标报价活动前三年内,代理律师本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本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律师事务所没有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严重影响履约情况,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6、代理律师简介。
7、业绩要求:需提供代理律师本人最近三年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诉讼的业绩合同不少于3份。
三、报价文件须响应本公告文件基本要求,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价资格。本次询比价采用最低报价者中标。
四、报价文件及封装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纸质文件1份,逐页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及公章清晰可见。
2、密封要求:报价文件需完全密封,封套写明报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3、容错条款:报价文件个别错别字或表述笔误,不影响整体理解和识别,且不会引发歧义或误解的,不影响报价文件的合法性。
五、请报价单位于2026年8月24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扬帆工场一楼。
六、开标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
报价文件接收人:集团安全质量管理部邓工
联系电话:68511631
特此公告